一家新三板挂牌银行罕见因董事、监事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收到监管警示函。
日前,国民银行(即象山国民村镇银行)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有关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未进行公告披露,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图片来源:国民银行公告
信息披露违规
国民银行8月5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属于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具体来看,公司有关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未进行公告披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九十九条、第一百一十六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记者查询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相关内容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此外,公司董事长陆宁生、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翁巧燕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事实,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陆宁生、翁巧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切实提高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程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收到警示函是否会对公司产生影响?国民银行在公告中表示,该行政监管措施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国民银行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进行深刻反省,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宁波首家村镇银行
作为宁波市首家村镇银行,国民银行成立于2008年,由宁波鄞州农商银行发起设立。2017年上半年,国民银行在“新三板”挂牌。
数据显示,2023年,国民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21亿元,同比增长3.84%;归母净利润0.28亿元,同比下降8.05%。截至2023年末,实现资产总额40.92亿元;不良贷款率0.98%,比年初下降0.44个百分点。
作为国民银行的控股股东,宁波鄞州农商银行截至2023年末对该行的持股比例为47.17%。据宁波鄞州农商银行2023年年报披露信息,宁波鄞州农商银行对外投资32家机构,其中包括24家村镇银行、5家农商银行、1家城商银行,以及中国银联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
宁波鄞州农商银行及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多家村镇银行的主营业务均为存贷款业务,国民银行是否会面临潜在同业竞争风险?
国民银行在2023年年报中予以了说明,根据现行关于村镇银行的监管规定,象山国民村镇银行及其他多家村镇银行原则上不得跨越县域范围经营业务,并且宁波鄞州农商银行未在象山地区设立业务经营的分支机构。因此,该村镇银行与宁波鄞州农商银行及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多家村镇银行在服务的区域、存款客户、贷款客户完全不同。
“自公司成立以来期货线上配资,鄞州银行及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多家村镇银行与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并未形成直接竞争。”国民银行披露的信息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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